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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發揮退役軍人在傳承紅色基因、開展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獨特優勢,不斷充實中小學教師隊伍,積極拓寬退役軍人就業途徑、提升就業層次,近日,廣西退役軍人事務廳、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職任教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提出,圍繞退役軍人實施人才培養計劃。支持有條件的高校優化招生結構,擴大師范類學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升本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計劃;支持符合條件的在校非公費師范生退役軍人轉公費師范生;鼓勵退役軍人參加師范類學歷提升教育;結合實際依托本地師范類、體育類高等院校開設退役軍人師范教育、體育專業專修班;鼓勵區內師范類高校面向在職退役軍人開展在職學歷教育工作,提高退役軍人任教能力。
《措施》明確,暢通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職任教發展通道。各市、縣(市、區)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統籌,每年在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時,可以拿出一定比例崗位,招聘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有條件的地方可采取單列招聘計劃、舉行專場考試的方式,選拔優秀退役軍人補充到中小學教師隊伍;結合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畢業生優先到中小學任教;綜合考慮服役年限等因素對退役軍人相應放寬年齡限制,并在教師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確;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退役軍人教師的服役年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算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措施》還指出,要加大入校任職力度。中小學行政、工勤崗位空崗優先安置轉業軍官和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并適當增加學校接收安置指標數;鼓勵退役軍人經培訓認證后在學校軍訓任務中擔任軍訓教官;鼓勵為學校提供安保服務的相關企業聘用更多退役軍人,并享受有關吸納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就業企業的優惠政策;各中小學校在購買安保、國防教育服務時,招用自主就業退役軍人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和退役軍人創辦并積極招用自主就業退役軍人就業的企業,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入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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